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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0003版:东辉评论

电动自行车禁上楼 也要做好“楼下”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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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孙维国/文

电动自行车禁上楼

也要做好“楼下”安全

  “禁止电瓶车进入电梯,谢谢合作!”在横峰街道西塘大厦,有居民刚把一辆电瓶车推到电梯口,就听到电梯内的语音监控系统发出提示音,禁止电瓶车“乘梯上楼”。发出提示音的是横峰街道创新推出的电瓶车禁入电梯安全管理智能系统,当电瓶车进入电梯后,会被精准识别,并“拒绝”关门,直到把电瓶车推出来,电梯才会恢复运行。(详见7月7日1版)

  前段时间,国内个别地方发生电动自行车违规上楼充电自燃,造成人员受伤的事故。为加强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应急管理部近日公布了《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其中明确,在高层民用建筑的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拒不改正的,对经营性单位和个人处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对非经营性单位和个人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严管电动自行车停放与充电,是保障老百姓生命财产安全的必然要求。这既要阻断电动自行车上楼的渠道,更要做好电动自行车的“楼下安全”工作。

  首先,要严格把好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监管这道关口。2019年,市场监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联合发布《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国家标准实施监督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指出,《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实施后,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电动自行车强制性产品认证(CCC认证)管理,加强对认证机构和生产企业检查,确保产品一致性,避免不符合新标准的车辆获得CCC认证并流入市场。《意见》还明确了电动自行车的生产、销售监管相关措施。

  相关监管措施及新标准如何才能被不打折扣地落实到位?一者,市场监管部门要根据电动自行车行业特点,采取精准有效的市场监管措施,加大监管力度,比如加强缺陷产品调查,从市场监管环节堵住不合规电动自行车流入市场;对销售违标车辆的,要依法责令停止销售,并予以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依法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二者,消费者应不购买、不使用违反新标准的车辆,发现违反新标准的电动自行车,要积极向市场监管部门举报,从消费环节堵住不合规电动自行车流入市场。三者,通过政策支持、税收优惠等手段,鼓励企业通过技术创新,生产更加环保、速度适宜、安全实用的电动自行车。

  要大力整顿电动自行车维修与改装市场,杜绝违规改装车上路。曾有媒体报道,一些电动自行车改装了避震、刹车、轮胎等配件,在一些空旷的马路上不时能看到风驰电掣的电动自行车将汽车远远甩在身后。有店员声称电动自行车经过改装后速度可提升至68km/h,而仪表盘仍显示速度为25km/h。电动自行车生产有严格的技术规范要求,非法改装零配件,必然破坏车辆的原有结构,从而对整体安全性能构成隐患。相关部门要大力整顿维修改装市场,依法调查处理违法改装行为。

  电动自行车是否具有自燃等安全隐患,也与电池的优劣有关。不少消费者认为骑电动自行车最烦心的事就是电池的问题,电池的好坏直接影响电动自行车的续航里程、使用寿命乃至是否安全。电池作为电动自行车的核心部件,在生产成本核算中占有很大比例。有的厂家为了拼价格,用劣质电池降成本。因此,减少电动自行车的消防隐患,也有必要从电池入手,打击劣质电池、翻新电池、假冒电池等产品。

  安全是电动自行车行业发展的生命,对此,既要阻断“电动车上楼”,也要做好电动自行车“楼下安全”工作,两手发力,综合施策,让电动自行车在制度“轨道上”安全行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