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两名党员获评 “省优秀共产党员”称号
本报讯(通讯员江文辉 李丹)最近,中共浙江省委发布《关于表彰省优秀共产党员、省优秀党务工作者、省先进基层党组织的决定》,我市箬横镇阳光调解员、春芳妇女维权工作室负责人江春芳和温岭市吉园果蔬专业合作社理事长辛宏权榜上有名,获评“省优秀共产党员”称号。
江春芳,现年67岁,箬横镇横西村人。自担任村妇女主任起,她专注于民间调解工作,一干就是整整40年,先后帮助化解农村家庭纠纷和做好事1200余起。她认为,身为一名共产党员,就应该做群众的“贴心人”,让他们无忧居家、平和待人。2012年,她带头成立了全省首家以农村妇女名字命名的春芳妇女维权工作室,并多次获评台州市、温岭市优秀共产党员,先后当选为十四届省党代表、十二届全国妇女代表。
辛宏权,1976年1月生,全国脱贫攻坚先进个人、温岭市吉园果蔬专业合作社理事长。从部队退役后,他萌发了扎根农村、投身农业的念头,经20多年发展,足迹遍及浙江、江苏、海南、广东、江西、山西、宁夏等地,在全国各地建立瓜果种植基地,成为当地农业领域的“追梦人”。仅试种单甜瓜新品种就达40多种,被评为“全国模范退役军人”。今年2月,其所在的专业合作社被中共中央、国务院授予“全国脱贫攻坚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此外,我市石塘镇里箬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陈恩祥,浙江台温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书记、主任柳正晞获评“省优秀党务工作者”;松门镇松建村党支部、大溪镇方山村党委、太平街道太平社区党委、利欧集团浙江泵业有限公司党委获评“省先进基层党组织”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