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赴我市检查 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执行情况
本报讯(记者林彬)6月15日,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学忠率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赴我市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执行情况。台州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潘建华,市委副书记、市长林强,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陈辉等陪同检查。
当天,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来到东部新区,先后检查了市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项目,市绿能新能源有限公司垃圾焚烧、污泥处置和餐厨垃圾处置项目,了解了各项目建设运行情况和废物焚烧处置情况。执法检查组还来到横峰街道,视察横峰街道全域综合改造标准厂房一期、住宅安置小区、土地复垦项目。
近年来,我市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坚持高起点谋划、高站位推动生态环境保护,结合中央、省环保督察整改、环境综合整治等中心工作,进一步健全生态环境保护体制机制,先后出台了相关政策,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市人大常委会多次专题视察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等固废处置工作,将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作为其中一项重要内容,有力监督推进固废污染防治工作。我市还不断加大资金投入,进一步完善固废处理设施建设,基本实现固废处置种类全覆盖,并积极引导企业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力推绿色建设,限制塑料制品,促进源头减量,着力加强危险废物、生活垃圾、农药包装废弃物的收运管理,突出全程监控,培育回收网络,拓宽利用渠道,推动绿色发展。
李学忠肯定了我市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评价我市在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上体系化推进,行动有力,处置设施完善。部分处置设施还承担了台州南片县(市、区)的处置任务,体现了温岭的担当。特别是温岭将生态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任务完成情况报告在人代会上专题审议,很有特色,是人大工作的一个创新,也从侧面体现了温岭对生态环境保护的高度重视。
李学忠强调,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从党中央对浙江提出的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高度,认识生态文明建设、环境整治、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等相关工作,做到思想上再重视、责任上再落实,切实解决存在的问题,形成全社会重视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的浓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