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按规定排放污水
两人被行政拘留
本报讯(记者郑灵芝 通讯员李珺)6月4日,滨海派出所接到台州市生态环境局温岭分局移交案件,称滨海镇平安村的一铝压铸加工点未按规定排放污水,致使部分污水流至附近农田。接案后,民警当即展开调查,并依法传唤加工点负责人应某和员工罗某配合调查。
经查,去年7月,应某在平安村的葡萄大棚旁搭建了一个用作铝压铸加工的大棚,且未建成任何配套的环保设施。由于机器老化,压铸机运行时先后油管开裂,管内的液压油流到了地面上。“虽然进行了处理,但有些废油还是流到了加工点外面的土地里,有些油就渗到地下了。”心存侥幸的应某以为自己的加工点地处偏僻,就算有污染也不会产生很大影响。
经询问,应某、罗某对自己采取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6月4日,应某被温岭市公安机关依法处以行政拘留15日。6月8日,罗某被温岭市公安机关依法处以行政拘留10日。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