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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0004版:赵记说事儿

5年惩戒期,剑指“断卡”

  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频发,也催生了大量为不法分子实施诈骗提供帮助和支持、并从中获利的黑灰产业,包括非法买卖、出借、出租电话卡、银行卡等产业。

  对于网络诈骗,不管过程如何,最后也是最关键的一步就是让受害人银行账户转账,一旦受害人将钱转进账户,诈骗分子就会迅速将账户里的钱转移、消费或支取。非法开办、贩卖电话卡、银行卡是电信网络诈骗案件持续高发的重要根源。

  去年以来,台州市对涉诈黑灰产业开展专项打击整治,严厉打击非法开办贩卖“两卡”违法犯罪。目前,我市已以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追究了很多人的刑事责任。

  同时,“两卡”违法犯罪的涉案人员还要被信用惩戒。《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加强支付结算管理防范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有关事项的通知》(银发〔2019〕85号)中明确指出,加大买卖银行账户和支付账户、冒名开户惩戒力度。

  《通知》规定,自2019年4月1日起,银行和支付机构对经设区的市级及以上公安机关认定的出租、出借、出售、购买银行账户(含银行卡)或者支付账户的单位和个人及相关组织者,假冒他人身份或者虚构代理关系开立银行账户或者支付账户的单位和个人,5年内暂停其银行非柜面业务、支付账户所有业务,并不得为其新开立账户。惩戒期满后,受惩戒的单位和个人办理新开立账户业务的,银行和支付机构应加大审核力度。

  温岭农商银行会计结算部副总经理孙美丽称,被信用惩戒的客户,进入银行系统管理名单中的高风险名单。这些客户名下的所有银行卡,只有办理柜面存取款的业务,手机银行转账等业务全部暂停。例如,某客户的银行卡绑定了微信支付,该客户无法使用绑定的银行卡支付。同时,高风险名单中的客户,无法新开立账户。由此可见,被惩戒人员参与社会经济活动的便利性受到限制。

  去年年底以来,我市已对涉“两卡”违法犯罪的200多人实施信用惩戒。警方称,打击“两卡”犯罪,除了运用法律手段,也要用好信用工具,特别是对于那些还不构成违法犯罪的行为,更要通过信用惩戒教育警醒有关当事人,进而使信用惩戒成为“断卡”的良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