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明已经显示签收,收件人却称未收到
原来是他自导自演
本报讯(记者潘国志 通讯员潘腾蛟 实习生方子博)快递明明投递到某企业的门卫室,并且已经显示签收,但收件人却以未到货为由申请了退款。日前,在东部新区工作的快递员梁先生就遇到了这样一桩离奇事情。
思来想去,快递绝无可能丢失,他怀疑收件人以此为由实施诈骗,马上来到东部产业集聚区派出所报了警。民警来到该企业的门卫室核实情况,快递签收本上显示,这个快递确实是被一位名为“小胖”的收件人签收,而且保安也对当日情况进行了证实。
民警很快找来“小胖”了解具体情况。原来,“小胖”姓柏,柏某翻找快递记录过程中,民警发现里面有多起以未到货为由申请退款的记录,而无论是快递签收本上的记录,还是保安回忆,都能证实这些快递均由柏某本人领取签收。
“我们马上判断柏某可能并非初次作案,于是叫反映情况的快递员在快递员群里发起预警和线索征集。”民警介绍,“马上就有3个不同快递公司的快递员反映,曾被柏某以同样手段骗过。”
东部产业集聚区派出所立即组织警力,对柏某的住处开展检查,在里面发现若干个退款签收的快递包裹。在证据面前,柏某对虚构未收到快递实施诈骗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现已被市公安局行政拘留。
原来,柏某之前曾在深圳某快递公司当过快递员,对快递工作流程和奖惩制度以及快递员的心理活动了如指掌。当快递员来电核实签收情况的时候,他会选择不接电话,而当他选择未到货为由申请退款时,快递员往往没有多余的精力耗费在小额快递赔款纠纷上,会选择赔款了事。商家在收到退款申请后如果没有在规定时间内核实,就会自动退款成功。即使进入核实环节,为了保证商铺信誉,也会简化小额纠纷的核实过程,甚至直接退款。
针对这一案件,民警提醒,快递员要尽量做到当面交付,即使无法当面交付也要打电话和当事人确认并保留好证据,不可发一条短信就当作通知签收的依据;尽量在有人值守并有视频监控的地方设置快递投放处,同时放置登记签收本,详细记录投放和签收的相关信息;建立交流群,加强从业人员间信息互通,及时发布预警信息,碰到可疑线索应向公安机关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