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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0004版:当街井巷

还在玩“最终解释权”套路?

当心被处罚!

  本报讯(记者陈潜)“本店拥有最终解释权”“最终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如此的格式条款在商家的促销活动中屡见不鲜,特别是培训机构。为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近期,市场监管部门根据群众提供的线索,对这类行为进行了重点监管。

  “前两天,我无意中看到闺蜜转发的某培训机构的优惠广告,介绍说‘只要充值,就可以参与抽奖,百分百中奖’,刚好我想给我家孩子报个暑假班。结果去问了才知道要5000元起充才能抽,还说最终解释权归他们所有,这不是骗人吗?”家住温峤的朱女士气愤地向当地市场监管所反映了她的遭遇。

  执法人员根据朱女士反映的情况展开调查,发现该经营场所内摆放着6幅易拉宝海报,海报上均标注了“充5000元送1000元,充10000元送2000元,充20000元送5000元”的字样,在海报右下角有一行不易看清的小字“最终解释权归本机构所有”。另外,现场还有印着同样内容的240张宣传单。

  执法人员表示,该培训机构利用“最终解释权归本机构所有”这种不公平格式条款限制、排除消费者对合同条款解释的权利,该行为违反了《合同违法行为监督处理办法》相关规定。目前已对其正式立案。

  太平市场监管所也查处了一起校外培训机构格式合同违法案件。执法人员发现当地一家校外培训机构在格式合同中,有“凡入馆在册的幼儿所缴纳的一切费用一律不转不退”及“本协议的最终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的条款,当场对该培训机构进行了立案调查。

  在此,市场监管工作人员提醒广大学生家长,一定要与培训机构签订培训合同,确认合同内容中相关的权利义务是否对等,格式条款是否均有说明,一旦发现问题,应及时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