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没通过,花17万元走捷径
这些牙医
是非法行医
记者 赵云 通讯员 谢慧远
一口好牙至关重要。随着大家对口腔健康的日渐关注,看牙医成了家常便饭。与此同时,各种口腔诊所也不断出现。
医生是关系到人民生命健康的特殊职业,国家对这一行业的管理极为严格。然而,一些牙医却是非法行医。
近年来,市人民法院审理了多起非法行医案件,这些案件的被告人都是无证的“牙医”!
开了半辈子诊所却没有证
去年3月30日,鲍女士到大溪一家口腔诊所看牙齿。诊所里的卢某给鲍女士诊断:一颗牙坏了,需要取牙神经补牙。
接着,卢某给鲍女士打了麻醉。这时,市卫健局的工作人员来到了诊所。原来,卢某涉嫌非法行医。
这家诊所在大溪开了很多年,小有名气。之前,鲍女士来过该诊所很多次,卢某也给她看过好几次。她没想到,卢某并没有取得医生执业资格。
去年5月21日,大溪派出所民警将卢某抓获归案。
卢某,女,今年57岁,初中文化,当了大半辈子的“牙医”。卢某称,1981年,17岁的她租了间房子,从事口腔诊疗工作;1984年,她参加了相关考试,又跟着一名老牙医学了两年。之后,她一直从事口腔诊疗工作。
1999年5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开始正式实施,意味着医生要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才能行医。根据规定,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必须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然而,卢某的诊所并未取得该许可证,卢某也没有执业医师资格证。
2009年、2010年,卢某因非法行医被市卫生局行政处罚。
卢某称,2013年,她请了一名有执业医师资格证的医生担任诊所的法人代表,她是主要负责人。除了自己,卢某还雇了几名医师在诊所开展诊疗。
2015年,卢某听说到湖北可以参加执业医师考试,于是联系了一名中介前去报名。“前前后后花了10万元左右,我于2016年拿到了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卢某称。这里面涉及学历造假,2019年9月,证书被撤销并收回。
后经查明,2010年11月至2020年4月,卢某在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情况下开设口腔诊所,开展口腔诊疗活动,从中非法获利54万余元。
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卢某已退赔赃款54万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卢某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而非法行医,被卫生行政部门行政处罚两次以后,再次非法行医,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非法行医罪。最后,卢某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2年6个月,并处罚金54万元。
考试没通过,花17万元走捷径
林某今年36岁,专科毕业,学的是口腔医学专业。
2009年,林某在箬横的家里开了口腔诊所。林某称,他以为口腔医学专业毕业后,就可以开口腔诊所了。
其实不然。很快,卫生部门发现了林某的非法行医行为,并对其作出行政处罚。被罚后,林某将店关了。
过了一年多,林某待业在家,于是又将诊所开了起来。2011年,卫生部门再次对林某作出行政处罚。
2014年,林某聘请了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证的一名医生,用对方的身份申请了牙科诊所,办理了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林某称,诊所还是开在自己家里,因他没有执业医师资格证,就没有从事口腔诊疗活动,具体的诊疗活动都是受聘医生在做。
有人推荐林某去考取执业医师资格证。林某称,像他这样的专科毕业生,要先考助理执业医师资格证,满5年后才能考执业医师资格证。林某曾考过助理执业医师资格证,但没通过。
对方称可以帮林某走捷径,林某心动。在某培训机构的安排下,林某在2016年到湖北参加了操作和理论考试。2018年8月,林某拿到了执业医师资格证书。林某称,他陆续支付给了培训机构17万元,培训机构给他伪造了学历。
拿到证后,林某就将聘用的医生解聘了。之后的诊疗活动,都是林某自己在做。
2019年9月27日,因学历造假东窗事发,执业医师资格证书被撤销并收回。不过,林某仍从事口腔诊疗活动。
去年6月9日,林某被警方传唤。
经查,2018年9月至去年1月19日期间,林某在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情况下,开设口腔诊所开展口腔诊疗活动,并从中非法获利10万余元。
在审理过程中,林某已退赔赃款10万元。
最后,法院以非法行医罪判处林某有期徒刑1年6个月,缓刑2年,并处罚金10万元。
执业医师走了,老板坐诊看牙
2018年11月,大溪镇潘郎村新开了一家口腔诊所。诊所的墙上贴着收费标准:拔牙30~50元,补牙100~200元,洗牙30~80元,镶牙100~200元。
该诊所的法定代表人为向某,主要负责人为张某。向某是湖北人,是执业医师;张某聘请向某在店里开展口腔诊疗。
2019年3月,向某有事回了老家,张某就代替向某坐诊给人看牙齿。2019年8月27日,市卫健局当场查获了张某的非法行医行为。
张某今年43岁,中专文化。2013年、2014年,张某就曾因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从事医疗活动被行政处罚两次。
张某称,他中专时读的是口腔医学专业,因没有其他一技之长,所以在未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的情况下给人看牙齿。张某还称,他于2019年9月去考证了,到2020年9月就能拿到执业医师资格证。
不过,2019年3月至8月期间,张某在口腔诊所坐诊,给他人诊疗,系非法行医。
最后,法院以非法行医罪判处张某有期徒刑7个月,缓刑1年,并处罚金2万元。
口腔诊疗不是件小事
俗话说,牙痛不是病,痛起来要人命。口腔诊疗不是件小事,例如有时拔牙还会危及生命。
2019年5月,颜某来到坞根镇花溪村揽生意。村里凉亭边坐着几名老人,一名老大爷说一颗牙齿痛,影响吃饭。颜某检查了一下,发现老人的这颗牙齿晃动了,建议老人将牙齿拔掉。
接着,颜某在未进行麻醉的情况下,为老人拔牙并磨牙结石。
没多久,老人感到身体不适,村民扶他回了家。到家后,老人感觉自己不行了,让村民帮忙通知其家人回来。下午2时30分左右,家人回来时,发现老人没了呼吸。120急救车赶来时,老人已经死亡。
经老人的家人介绍,老人患有慢性阻塞性肺疾病。
经司法鉴定,老人符合因严重的冠状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脏病及慢性肺源性心脏病引起急性心功能衰竭而死亡。拔牙产生的疼痛及应激反应可构成死亡的诱因。
当天晚上,市卫生健康局执法人员在城东街道查获了颜某的电动车。第二天,执法人员将颜某带到坞根派出所。
颜某年近50岁,金华永康人,初中文化,无执业医师资格证。2018年6月开始,每逢城西街道神童门村、坞根镇街头村赶集日,他就在集市设摊帮人看牙齿。2018年12月17日,因非法行医被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罚款2.5万元。
被处罚后,颜某仍继续行医。为避免再次被抓,他骑着电动车携带磨牙器、止血钳等工具,到村里进行拔牙、补牙等诊疗活动。
颜某归案后,向老人家属赔偿了经济损失8.5万元,并获取了对方的谅解。
法院审理后认为,颜某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非法行医,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非法行医罪。最后,颜某被判处有期徒刑9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
法官提醒,非法诊疗机构大多设备简陋,在诊疗过程中不能很好地遵守医疗操作规程,存在较大的医疗事故风险,广大市民应到正规的医疗机构就诊,以确保自己的人身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