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正义以看得见的方式实现
——记大溪人民法庭庭长江伟
记者 赵云
夜深人静,时间过得飞快。
接到妻子的电话后,江伟看了看时间,已经22时多了。他收拾了一下办公桌,下班。
江伟是市人民法院大溪法庭的庭长。几乎每天,他的工作都是连轴转。
当天中午,他开庭到13时30分。14时,又要开庭审理一起买卖合同案件。这起案件比较复杂,涉及本诉与反诉、诉讼与保全、质量鉴定与退货等问题,经过5个小时的调解,双方握手言和。
路灯已经亮了起来。江伟还要写判决书、准备第二天的开庭以及处理法庭里的杂事,继续忙碌着。
今年是江伟进入法院工作的第15个年头。他从满头浓密黑发的年轻人,变成了发际线后移的“大叔”。他用青春和对法律的热忱,书写了一篇篇司法为民的篇章。
“老娘舅”
江伟出生于1983年,浙江大学法学专业毕业,是个典型的“学霸”。然而,江伟一直认为自己是不够聪明的人,要以勤补拙。
一起交通事故案件,老人面对丧子之痛,始终无法接受儿子醉酒驾驶、肇事死亡的事实,到了谁劝就责怪谁的地步。
老人提起诉讼后,江伟用长达7个小时的庭审,判决书中长达5页的证据认证,逐一分析事故现场的一张张图片、一个个视频、一份份鉴定意见,为老人抽丝剥茧,合理地分配责任。老人慢慢地接受了这出悲剧,最终促成了纠纷的一揽子解决。
一起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被告在电焊时,火花不慎溅到原告的仓库,导致仓库失火被烧毁。仓库里,堆放着很多做帽子的原材料。
经过反复做双方工作,双方就仓库内的材料损失赔偿达成一致意见。不过,由于仓库价值难以估算,双方对仓库损失赔偿仍有异议。
为了掌握材料的市场价格,江伟特意跑到市场了解。“老娘舅”肚里有货,双方最终成功达成了调解协议。
为化解矛盾,江伟经常下村入户,走在田间,实地走访。一起因感情纠纷引起的健康权、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件,双方当事人对抗非常激烈,并有可能引发刑事案件。江伟通过不断走访,找到了当事人胡某的姐姐作为切入口,反复调解,最终调解成功。胡某在他姐姐的安排下离开了温岭,重回正常的人生轨道。
江伟常对庭里的年轻同事说:“我们法官要有当老娘舅的意识,有些纠纷,多换位思考、多动动嘴、多跑跑腿,也许就能解决。我们不仅要思考如何去做调解工作,更要打心底愿意做群众工作。” (下转第三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