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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0004版:当街井巷

甘蔗施肥后 叶子泛黄

两名男子因销售 不合格肥料获刑

  本报讯(记者赵云)日前,市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销售伪劣产品案,两名男子因销售不合格的肥料获刑。

  老林是泽国镇高坦村的村民,种了不少水稻和甘蔗。

  2019年5月底,他看到同村的人买了一种“微生物菌剂”,业务员送货上门。业务员邀请老林到泽国一家酒店参加他们的推销会。

  老林赶了过去,发现台上有业务员在讲课,台下坐着很多农户。“业务员说,他们的‘微生物菌剂’很好的,对各种农作物都有效。”老林信以为真,花了3000元买了30包。

  当天,业务员就送货上门了。然而,老林给甘蔗和水稻施肥后,发现一点用都没有。“甘蔗的叶子都泛黄了,后来我重新买了别的肥料施肥。”老林称。

  经群众举报,2019年5月31日,市农水局执法人员前往该酒店,发现现场正在开推销会。经查,现场销售的“微生物菌剂”涉嫌未取得登记证号。

  之后,市农水局对两名农户购买的该肥料进行抽样检测。经检测,该批次“微生物菌剂”中有效活菌总数不符合产品标注标示的要求,也与农用微生物菌剂国家标准不相符,系不合格产品。

  推销会负责人为黄某和王某,两人是山东人,同村。两人称,2018年12月,他们看到江苏一家公司在招业务员,前去应聘。2019年4月,两人帮公司推销“微生物菌剂”。

  2019年5月中旬,黄某、王某从公司购得不合格的“微生物菌剂”肥料,以900元每吨的价格销售给业务员展某等人。后展某组织张某、董某等人在江苏省常熟市董浜镇召开推销会,向多名农户销售上述肥料。销售过程中,常熟市农业农村局工作人员发现产品存在问题,对黄某、王某等人进行调查询问。

  之后,黄某、王某等人继续在常熟市支塘镇、张家港市南丰镇召开推销会,销售上述肥料31.56吨,销售金额共计28404元。经检测,该批次“微生物菌剂”系不合格产品。

  2019年5月底,黄某、王某继续在我市新河镇、泽国镇分别召开推销会,向多名农户销售不合格的“微生物菌剂”肥料64吨,销售金额共计57600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黄某、王某结伙,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破坏市场秩序,销售金额达8.6万元,其行为已构成销售伪劣产品罪。最后,两人均被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并处罚金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