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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0001版:要闻

土地整治新政策出台

补助标准提高 拨付方式优化

  本报讯(记者姚天 通讯员黄斌 赵兰兰)近日,我市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整治工作的通知》,进一步推进全市土地整治工作向纵深推进。4月8日下午,我市召开《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整治工作的通知》解读新闻发布会,对新政策进行全方位解读。

  近年来,我市深入开展土地整治工作,大力组织实施东部旱改水暨质量提升工程、横峰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和生态修复工程及东片万亩农田质量提升工程等项目,积极破解土地资源要素制约难题。截至2020年底,全市通过土地整治新增耕地6.94万亩,连续22年实现全市建设用地占补平衡。经过多年的土地开发整治,我市适宜开发的耕地后备资源己十分有限。为进一步提高镇(街道)、村两级挖掘潜力的积极性,我市特出台本通知。

  新出台的政策,与原政策相比,主要在项目管理、资金补助、工程质量等方面进行了有效的规范和保障。

  在项目管理方面,土地整治立项应符合温岭市国土空间规划;垦造耕地和“旱改水”项目区块面积原则上在5亩以上,建设用地复垦面积原则上3亩以上;区块坡度应在25°以下,垦造水田的区块坡度应在20°以下;不得涉及生态公益林等“十个范围”林地;不得涉及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和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范围;土地权属清晰、无纠纷。同时,对存在崩塌、滑坡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潜在因素的;涉及国家级、省级和市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及重点治理区的;涉及水库大坝安全范围的项目要充分论证,从严控制。

  在资金补助方面,我市对土地整治工作的资金补助标准进行调整。垦造成水田的,8等水田补助标准从6万元/亩提高至12万元/亩,7等水田补助标准从7万元/亩提高至14万元/亩,以此类推,每提升一个水田等级再提高2万元/亩补助。垦造成旱地的,从原来的工程补助调整为等级补助,原先垦造成旱地的不论等级均补助5万元/亩,现调整为8等旱地(含以下)7万元/亩,7等旱地8万元/亩,以此类推,每提升一个旱地等级再提高1万元/亩补助。旱地改水田补助标准从5万元/亩提高至10万元/亩。新增耕地质量提升项目补助,每提升一个等级按2万元/亩标准补助。建设用地复垦市统筹水田指标补助从20万元/亩提高至40万元/亩;旱地指标补助从15万元/亩提高至20万元/亩。同时,各镇(街道)调剂指标必须优先满足复垦所在村的农民建房和基础设施项目建设需要。涉及使用本村农民建房的增减挂钩指标,补助金额从6万元提高至10万元。

  在工程质量方面,新增工程质量考核,对工程质量实施评分考核制度。从垦造耕地、旱地改水田项目补助资金中每亩提取5000元作为质量考核资金。对考评一类(90分以上)、二类(80分以上)和三类工程(70分以上)分别发放每亩5000元、4000元和3000元的考核资金。一方面,优化补助资金拨付。土地整治等项目(不含建设用地复垦)补助资金按工程进度和质量实行分期拨款。开工后拨付第一期30%补助款;工程进度达到70%且工程质量符合要求的,拨付第二期40%补助款;项目通过市验收和省抽验并入库后,拨付20%补助款;预留资金结算总额的10%补助款作为工程质量保修金和种植管护保证金。另一方面,加强项目后期管护。全市拨付的补助资金由镇(街道)集中管理,专款专用,并落实好补充耕地项目的后期管护工作。市级验收后3年内,每年对项目工程质量和种植情况进行复查,无工程质量问题和土地抛荒及耕地非粮化等现象的,分年拨付预留的工程质量保修金和种植管护保证金。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我市将加大新政策的宣传力度,广泛调动村镇整治积极性,进一步用好用活新土地整治政策,引导干部群众积级支持和大力协助土地整治工作的顺利开展。同时坚持以国土空间规划为指引,科学整合土地要素,充分挖掘村庄整治新增耕地潜力,立足自身解决各类建设项目落地难,推进美丽温岭、活力温岭、幸福温岭建设,助力乡村振兴战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