敢“约”吗?
市区一网约车司机无证上岗,醉驾上路
本报讯(通讯员章小洁 王灵峰)平时出门,手机叫个网约车太方便了!但如果这位网约车司机未考取过机动车驾驶证,你还敢乘坐吗?近日,“无证”“醉驾”的网约车司机安某,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被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
3月12日晚,交警城区一中队在万昌中路城东街道办事处前路段设卡查处酒驾。3月13日凌晨0时45分许,安某驾驶浙JD521××号小型轿车在临近卡点时,看到前方有交警正在设卡,就欲逃跑,被交警发现并查获。
交警闻到安某身上有酒气,于是对其进行酒精呼气测试。
“我承认我喝酒了,但是我没喝多,没喝醉。”心虚的安某并不配合,连续3次都是紧闭嘴巴,不接受酒精吹气测试。
交警将其带至医院抽血,并将其带回办案区接受进一步调查。
经查,3月12日晚8时30分左右,安某和几个朋友在城东街道某KTV玩,期间喝了五六瓶啤酒。11时50分许,安某从KTV出来在门口逗留了一会儿,然后独自驾车回家,没想到途中被交警查获。
安某交代,他是在鞋厂上班的,平时下班后有空闲就会驾驶该车从事营运,赚取外快。而他的驾驶证是2018年4月份通过某平台花了1500元买的。之后,安某就一直用这本假的驾驶证在开车。今年年初,安某用这本假证在某网约平台注册,取得网约车资格。
安某,男,23岁,湖北省利川市人,暂居我市城东街道。经检测,其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45mg/100ml,属于醉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随后,安某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被市公安局刑事拘留。
法律链接 〉〉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15日拘留,并处5000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