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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0004版:当街井巷

后门堆了点垃圾

罚5000元!

  本报讯(记者赵云)程先生怎么也没想到,在酒店门口堆了一小堆垃圾,竟然要被罚款5000元。

  程先生在箬横镇联城东路经营一家酒店。2月24日,酒店员工将一袋啤酒瓶和一些纸箱堆在酒店后门,准备让人来收。

  酒店后门是公共区域,为小区的进出口。当天,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箬横中队的执法人员发现了这堆垃圾。

  执法人员找到酒店方,酒店方承认垃圾是其堆放的:“今天收垃圾的人迟迟没来,我们也忘记拿回了。”

  执法人员称,就算是可回收物,也要放在自家的场所,不能随意堆放。执法人员对此进行立案处理。

  《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规定,禁止随意倾倒、抛洒或者堆放城市生活垃圾。近日,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对这家酒店作出罚款5000元的处罚。

  没多久,程先生来到箬横中队接受处理。执法人员向其释法,根据规定,随意倾倒、抛洒、堆放城市生活垃圾的,由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对单位处以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个人有以上行为的,处以200元以下的罚款。

  面对5000元以上的罚款,程先生顿时傻眼了。不过,他愿意接受。

  执法人员称,相对于个人的乱扔、乱堆垃圾行为,对单位的处罚力度更大。2019年9月8日,市区文化路上的一家超市将水果网套、塑料袋等垃圾清理在门口,也被处以罚款5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