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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0004版:当街井巷

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需要各方共同努力

  通过刘先生的这起劳动纠纷,我们可以看到工伤保险的重要性。从最基本的来看,工伤保险是国家或企业在劳动者因工作而负伤、致残、死亡时,给劳动者本人及其供养直系亲属提供物质帮助的一种制度。不难想象,如果没有工伤保险,一旦劳动者因工伤亡,不仅会导致后续救治、抚恤、赔偿等成问题,更有可能给家庭带来灾难。在这起纠纷中,如果刘先生有了工伤保险作为保障,他的维权之路可能也没有那么难了。所以,工伤保险不能缺失。

  但从现实来看,工伤保险缺失的情况并不少见,比如像刘先生,他并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就很难确认劳动关系,而这恰恰是前提。劳动关系的存在是劳动者依法享有劳动保障的前提,劳动关系的认定也是处理其他劳动争议问题的基础,因此确认劳动关系影响重大。

  其实,劳动权益无轻重之分,每一项劳动权益都应该受到平等的关注、重视和保障,而这需要各方共同努力。

  用人单位应提升责任意识和风险防控意识,一方面要严格遵守劳动法律法规和相关行业规定,履行相应的法律责任。采用灵活用工方式的企业,应该建立多层次的风险防控体系,比如通过合法的业务分包协议对用工责任进行明确约定,或通过其他方式对可能发生的意外事故责任进行弥补。

  劳动者应提升法律意识和风险意识,加强自我保护,同时倒逼用人单位规范用工。劳动者入职前应对所从事的工作内容、职业风险以及相应的待遇和劳动保障进行充分了解,对工作风险高而缺乏必要劳动保障的工作要慎重考虑,即使选择入职也要注意保存和固定必要证据。此外,对于通过个人介绍的工作要格外注意,谨防个人雇佣的情形。判断自己是否为用人单位雇佣,关键要看是否接受用人单位的指令、管理以及用人单位是否根据劳动者的劳动向其支付劳动报酬。

  劳动行政部门要加强对企业用工的监管,对违反劳动法律强制性规定、恶意规避雇主责任的企业进行依法处置,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同时对采用新型用工、灵活用工的企业亦要进行必要引导和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