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岭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关于代表议案处理意见报告的决议
(2021年3月5日温岭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通过)
温岭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听取了大会主席团提出的《温岭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关于代表议案处理意见的报告》,会议决定批准这个报告,将林应荣等15名代表提出的《关于高水平建设新时代美丽乡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议案》、张惠玉等13名代表提出的《关于破解农民建房难题,推进新时代美丽乡村建设的议案》、叶海华等13名代表提出的《关于攻坚破难农民建房,打造全域美丽的议案》、戴金一等13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农民建房用地审批的议案》、杨于华等11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切实推动农民建房,助力美丽乡村建设的议案》、林泽米等13名代表提出的《关于持续深化村庄整治,进一步解决农民建房难的议案》、姜振元等13名代表提出的《关于扎实解决农民建房难题,有力推动美丽乡村建设的议案》、林金标等12名代表提出的《关于破解农民建房旧难题,打开“美丽乡村”建设新局面的议案》、江作巍等12名代表提出的《关于以系统集成观念高质量推进我市美丽城镇建设的议案》、颜琦波等10名代表提出的《关于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常态化长效化的议案》、张颖等10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全力推进我市新时代美丽乡村建设的议案》、陈勤等13名代表提出的《关于破解农民建房难题,推进新时代美丽乡村建设的议案》共12件合并处理,立为新时代美丽乡村建设主题议案。其余25件代表议案改作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处理。
会议要求,市人民政府应将本次会议通过的大会议案的办理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认真办理落实;对由代表议案改作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及代表向大会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市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和有关组织要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深入调研,积极办理,在规定期限内负责答复代表,并认真抓好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