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岭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关于温岭市国民经济和 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的决议
(2021年3月5日温岭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通过)
温岭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认真审查了市人民政府提出的《温岭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草案)》,会议同意市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提出的审查报告。会议决定,批准《温岭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
会议认为,“十三五”时期我市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取得决定性成就。“十四五”时期是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的第一个五年。纲要全面贯彻《中共温岭市委关于制定温岭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精神,提出的“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定位、奋斗目标、主要任务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准确把握了时代要求和温岭发展的阶段性特征,体现了全市人民的共同意愿,经过努力是可以实现的。
会议号召,全市人民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中共温岭市委的领导下,一张蓝图绘到底,实干建设新温岭,奋力完成纲要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为加快建设新时代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强市、宜业宜居现代化中等城市、县域治理现代化标杆市而努力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