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万个过期月饼乱扔路边
影响公共环境卫生,肖女士被罚200元
本报讯(记者赵云 通讯员邱雨佳)日前,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新河中队拟对肖女士作出罚款200元的处罚。
1月18日,新河中队接到群众举报,称披云路旁的荒地上扔着很多过期月饼。执法人员当即赶到现场,发现地上有大量月饼,这些月饼都用塑料纸袋密封包装着。根据包装上的生产日期及保质期,月饼已过期一个多月了。
是谁扔的?举报人称,1月15日晚上,其看到有人在扔,但没看清脸。
这些过期月饼包装完好,若被附近居民捡走食用,可能会造成不良后果。因一时找不到月饼主人,新河镇人民政府当即对这些月饼进行了处理。
外包装上显示的生产企业位于杭州,要通过生产企业找到涉案人员比较困难。执法人员联系派出所查看监控后得知,1月15日晚上,有人推着推车,两次在此倾倒月饼。
之后,执法人员确定涉案人员就居住在附近。上门摸排时,执法人员发现一户居民门前停着一辆货车,车上装满了纸板,上面的字样与月饼包装相同。
户主肖女士承认,那些月饼是她扔的。她说,这些月饼是朋友寄存在她家的,目前月饼已过期,朋友托她处理掉。这些月饼装在纸箱里,每箱100个,总共有100箱。纸箱可以卖钱,肖女士便将纸箱收拾起来,将月饼倾倒在附近的空地上。
对于肖女士的行为,执法人员进行了严肃批评,并向她发放了调查询问通知书。
1月22日,肖女士到新河中队接受处理。根据《台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禁止乱倒垃圾、污水、粪便,乱扔动物尸体等影响公共环境卫生的行为,违者,处200元罚款。
过期月饼怎么处理?
根据《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办法》,食品经营者在定期检查库存和待销售食品过程中,发现食品已经变质或者超过保质期的,应当立即下架,停止销售,及时销毁,不得退回供货商或者生产者,并建立销毁记录台账。有条件的经营者应当以拍照、摄像等方式记录销毁情况。销毁记录台账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一年。
若居民家有少量过期月饼,可将外包装的塑料袋作为其他垃圾处理,将月饼作为易腐垃圾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