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毁绿种菜,首罚!
莫将“后花园”变成自家“小菜园”
本报讯(记者赵云 通讯员徐帆)1月26日,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对金女士作出罚款300元的处罚。这是我市开出的小区内毁绿种菜的首张罚单。
2020年12月25日,太平街道联合住建、综合行政执法等部门联合开展毁绿种菜整治。锦园小区秋水苑14号楼南侧沿河草坪上,只见很多草没了踪影,变成了各种蔬菜。
在小区里毁绿种菜,损害的是全体业主的利益。社区工作人员介绍道,这个现象存在已有四五年了,期间整治过多次,但总是反反复复。
当天,整治人员对这些蔬菜进行了铲除,并在绿地上竖起了警示牌:请勿在公共绿地种植蔬菜,一经发现,立即清除。
不过,这事还没结束。“拔了种,种了拔,这样治标不治本。”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太平中队执法人员称,这次他们决定立案查处,起到威慑作用。
市园林绿化养护事务中心工作人员对毁绿现场进行查勘,并出具了一份赔偿报告:草坪损坏20平方米,赔偿费460元。据介绍,毁绿种菜者应该将毁绿的损失,赔偿给小区业主委员会。
根据《浙江省城市绿化管理办法》,禁止破坏草坪、绿篱、花卉、树木、植被等损坏城市绿地及绿化设施的行为,违者,责令限期改正、恢复原状;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并可处1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
最终,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对毁绿种菜的金女士作出如上处罚。
执法人员呼吁,绿化体现了一座城市品位,毁绿种菜不仅破坏绿化,还影响了城市形象。对于这种现象,他们将开展常态化执法,希望市民莫将“后花园”变成自家“小菜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