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酒闹事还袭警,刑拘!
本报讯(通讯员陈淑倩)日前,远在杭州的史女士打来电话咨询其弟弟史某醉酒后打伤警察的事情,得知弟弟已被刑拘,史女士惊讶不已:“醉酒伤人也要负法律责任?”
事情要从1月10日说起,当天晚上,泽国派出所接到报警,称有名醉酒男子在足浴店闹事。民警迅速赶到现场,发现这名男子正和店员发生口角,还将服务台的广告牌砸了。民警当即上前劝阻,可男子不仅不听从规劝,反而对民警进行辱骂、推搡,更趁着酒劲狠狠撞击,将民警重摔在地。随后,史某被制服并传唤至派出所。酒醒后,史某对自己的行为非常后悔,表示因为喝醉酒失去了理智,一时冲动才犯了错。
对于这种喝多了闹事的情况,派出所民辅警早已见怪不怪。无独有偶,近日,横峰派出所民警在西洋村处置一起涉嫌殴打他人警情时,对犯罪嫌疑人伍某进行口头传唤,伍某不仅不配合前来处置的民警,而且暴力反抗,阻碍民警正常执法,口中还散发出浓重的酒气。反抗过程中,伍某趁民警不注意,用拳头攻击民警脸部,还将民警肩膀上的执法记录仪扯断扔到地上。民警和辅警一起将其制服并传唤至派出所。
两起警情发生后,市公安局治安、督察部门开展立案侦查。经查,伍某、史某酒后袭警,其行为已经涉嫌妨害公务。目前,两人因妨害公务罪被刑拘。
法条延伸
2020年12月26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将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第五款修改为:“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使用枪支、管制刀具,或者以驾驶机动车撞击等手段,严重危及其人身安全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这是首次对袭警单独设置法定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