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家庭纠纷等案件变化不大
去年8月,林先生将黄女士及其母亲起诉到法院,要求返还聘金、见面礼和金银首饰等物。
2019年正月,林先生与黄女士经人介绍认识。同年3月26日,两人举行订婚仪式。订婚仪式中,林先生送去1088880元及金银首饰,黄女士方收取聘金128880元及全部金银首饰。
林先生称,订婚后,两人交往不顺利,黄女士的行为明确表示双方无法再继续婚恋。对于返还彩礼事宜,经媒人多次协调均无果。
法院审理后认为,林先生与黄女士订立婚约,并按照当地民间习俗给付了聘金聘礼,该给付行为应以原、被告双方依法建立婚姻关系为条件,现原、被告因故解除了婚约,双方缔结婚姻这一条件已无法达成,因此被告应该返还聘金聘礼。
法院综合考虑双方相处的时间、彩礼金额、当地风俗习惯等因素,酌情确定由黄女士方返还给林先生聘金118000元及全部金银首饰。
去年,市人民法院受理婚约财产纠纷案件25件,2019年为22件,同比上升13.64%;受理离婚案件804件,2019年为840件,同比下降了4.29%。可见,疫情给婚姻家庭带来的纠纷并无很大变化。
同时,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国有土地租赁合同纠纷、融资租赁合同纠纷、经营合同纠纷、服务合同纠纷、相邻关系纠纷等案件,总量不大,变化也不明显。疫情并未引起商品房预售合同、租赁合同、服务合同等纠纷大幅度上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