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门镇关于处理前期僵尸车的公告
松门镇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对长期侵占小区道路、公共区域等公共资源,妨碍正常通行的车辆移至松门镇华富七期临时停车场内保存。现根据相关规定,对以下车辆进行公告,请机动车所有人在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月内带齐相关证件至松门镇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温岭市松门镇育英西路258号 松门镇人民政府325办公室)办理相关手续。逾期不来办理的,将视为无主车辆进行处置。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第六十日视为送达。
浙J20F11、浙J79G21、浙JM1859、贵A2079M、浙JE592P、浙J9P529、浙JPZL01、浙J5GL01、浙J5GM31、浙JB651D、浙JMK043、浙J668V5、皖N18333、浙J26023、浙JLZ903、浙J5XU79、浙J5233F、浙J399L5、浙JM556L、浙JVV157、辽N90484、川S82575、浙JVT512、浙JDFD83、浙JPE675、浙J95R16、浙J6F371、浙J6940U、浙J5SC92、浙J971N7、浙J293T5、浙JR8J82、浙JR505A、浙JT905F、鲁QV8789、浙J5LH61、浙JVN983、浙JE938S、浙JN8N52、浙JPY807、浙JN236V、浙JVT842及车架号为LDD5305B160007157、LZN08H0242066859、ISCBB23D45A035046、LDD5508A980027009、LSAA20F82F0044254、LZWNCBH0621048268、LSVFA49J9220085838、LZWACABA26108677、LZWNCBH0X2084106等无牌车辆。
温岭市松门镇人民政府
2021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