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有关规定,向公众公开下列信息:
一、基本情况
规划名称:温岭经济开发区东部产业集聚区智能制造装备配套园区产业发展规划。
规划范围:南至长升河,西至五一河及延伸线,北至雨伞浦,东为海塘,总面积2580亩。
二、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查阅方式
1.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http://www.wl.gov.cn/。
2.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温岭经济开发区东部产业集聚区智能制造装备配套园区产业发展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纸质报告书已放至建设单位,公众可以联系建设单位进行查阅。
三、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有关公民、法人、组织等。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www.wl.gov.cn/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电子邮件或其他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公众提交意见时,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常住地址等,以便根据需要反馈。
建设单位:温岭市东部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林荣
联系电话:0576-86680611
地址:温岭市东部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
邮编:317500
邮箱:807457085@qq.com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2021年1月6日—2021年1月20日(信函以邮戳为准)。
公示单位:温岭市东部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
公示时间:2021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