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城东街道等6个镇(街道)“污水零直排区”建设验收结果的公示
根据《浙江省“污水零直排区”建设行动方案》(浙治水办发〔2018〕28号)、《台州市“污水零直排区”建设行动方案》(台治水〔2018〕9号)、《温岭市“污水零直排区”建设行动方案》(温市委办〔2018〕36号)等文件要求,2020年12月22日至24日,温岭市环境综合整治事务中心会同相关市级部门,并邀请台州市、温岭市级专家组成专家组,对城东街道、城北街道、箬横镇、滨海镇、城南镇、坞根镇等6个镇(街道)“污水零直排区”建设进行验收。经验收,城东街道等6个镇(街道)“污水零直排区”建设均达到相关标准要求,现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12月25日—31日。公示期间,群众如有发现与“污水零直排区”建设要求不符的情况,可直接向温岭市环境综合整治事务中心反映。
监督举报电话:0576-81688076
温岭市环境综合整治事务中心
2020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