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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0001版:要闻

2021年度城乡居民
医保缴费20日截止

错过将多交940元

  本报讯(通讯员颜雪 记者陈潜)2021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截止时间将近,市医疗保障局提醒尚未参保缴费的市民尽快完成参保缴费,以免影响明年医保享受。

  2021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行整户参保(不包括已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家庭成员),人均筹资标准为1500元(含大病保险筹资标准90元),其中财政补助940元,个人缴费560元。集中参保缴费截止时间为2020年12月20日。在集中参保缴费期间参保缴费的城乡居民,享受医疗保险待遇的时间为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除新生儿、户口迁入等原因外,在2020年12月20日后要求参保的,其费用按全年标准(1500元/人)缴纳,政府不予补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自缴费当月起的第四个月才能开始享受。

  2021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继续实行签约委托银行扣缴方式。成功办理参保登记并签约的参保对象,需在银行批量扣款截止日(2020年12月20日)前在社会保障·市民卡银行账户上存入足额保费,由签约银行代扣。如账户余额不足的,银行将无法扣款,视同未参保。

  2020年未参保或银行没有签约信息的人员,需到户籍所在地的村(居)或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上报参保信息,通过市民卡所属银行签约缴费,也可通过支付宝、微信等方式缴纳。因特殊情况未与银行办理签约,在各村(居)或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办理参保后,可通过支付宝、微信、市民卡所属银行各营业网点、电子税务局、办税服务窗口等方式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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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2-17 3353809 2 2020年12月17日 星期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