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走几步,守护生命
本报记者 王萍
“肯定是没车了才过来的,不安全的话,难道我们自己不要命啊?”这是记者在采访中,一位市民的真实想法。横穿马路、翻越护栏之后,他认为,自己这样的行为并没什么问题的。
没什么问题,大意是指自己能把握自己的安全,不会出现意外,也没有给道路交通带来什么不好影响。但事实上,由横穿马路、翻越护栏造成的惨痛事故并不少见。就在今年9月份,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一路口,一对母女横穿马路发生事故,导致一人重伤一人轻伤;11月底,青岛一名行人抄近道横穿马路被撞飞十余米身亡;12月9日,在河南南阳淅川县一路口,一位老奶奶领着6岁的孙子去上学,从小轿车和渣土车之间的空隙中横穿马路,结果孙子遭到渣土车的碾压当场身亡……
横穿马路之前,行人肯定想不到,自己会成为新闻中失去生命的那一个。就像记者采访时那位群众说的:“难道我们自己不要命啊?”这份笃定,说到底,是对自身生命的漠视,对交通法规的无视。车祸猛于虎,横穿马路看起来是非常不起眼的行为,是道路交通中一个看似微不足道的细节,它小到大家都习以为常。但它又确确实实地引发了无数交通事故,造成了无数家庭的悲剧。
这样的悲剧,不只发生在横穿马路的行人自己身上,还会发生在他人身上。生活在四川成都的老何每天都会去附近的公园晨练。每次,老何都横穿马路到公园,因为红绿灯路口距离公园门口有200米。意外来得突然,2019年的一天,老何横穿马路时,一辆摩托车因避让发生事故,驾驶人倒地身亡。同样的事情在广州也发生过,一名行人未按照交通信号灯横穿马路,结果与正在行驶的摩托车发生碰撞,造成摩托车乘客死亡。最终,老何和这名行人都被判处有期徒刑。因横穿马路,这两位行人害得他人付出了生命的代价。
我们常说,世事无常、生命无常,以此来感叹生命的脆弱。在惨痛的交通事故背后,我们同样要警醒,这份无常和脆弱,其实就掌控在交通参与者自己手中。因此,不仅是从城市文明还是道路交通安全的角度来说,横穿马路和翻越护栏都是应该彻底杜绝的行为,它不仅涉嫌违法,还害人害己。
我们也希望,交警部门可以持之以恒地对这一类乱走路的行人予以处罚。广大市民也应该自觉摒弃不良交通陋习,杜绝翻越栏杆,做到文明出行、安全出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