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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0004版:当街井巷

横穿马路、跨越护栏被罚了10元

交警:这些违法行为要严查!

  本报讯(记者王萍)12月11日早上8时15分左右,市民向女士从人民东路体育馆旁路段北面公交站台下来,横穿马路、跨过绿化带,走到东面的公交车站台时,被交警拦下,罚了10元。“要是知道会被罚款,就不这么走了。”面对交警,向女士配合地交了罚款,并表示以后会注意。

  就在向女士被拦下前几分钟,另有4位市民同样因横穿马路被罚了款。“第一次被罚款,应该提前提醒我嘛,这样我就不过来了。”一位被罚款的男子说。显然,对于横穿马路、跨越绿化带被处罚,他有些忿忿不平。

  “我们都是先吹响哨子提醒的,让这些人不要横穿马路,看到我们站在这里还无视提醒,继续横穿马路过来的,这样就要进行处罚了。”一旁的交警介绍,近期,他们加强了对横穿马路、翻越护栏这一违法行为的查处。人民东路这里,因为中间是隔离绿化带,公交车站台又是两对面,很多市民为了方便就直接横穿马路、踩踏隔离绿化带。很多年长的市民,可能平时习惯了这样走,就算看到交警在对面,也同样照“穿”不误。

  就在记者采访的几分钟内,又有三四名市民要横穿马路,被交警吹哨子提醒。刚被处罚过的市民,则在公交站台一起朝对面大喊:“不要过来,要罚款的!”对面的市民见状,只得往道路两侧的斑马线走去。

  横穿马路的危险毋庸置疑,为什么有人要这么走?在公交车站台,记者采访了几位横穿马路的市民。“我们知道不能这么走,交警也是为我们的安全着想,我们自己以后会注意的。”大家都表示,横穿马路比过斑马线方便多了。

  “为贪图一时之便,他们抄近路跨越护栏,给自身及他人的生命安全带来隐患。”我市交警部门表示,横穿马路、跨越护栏的行为已经涉及违法,不仅仅是大家意识中的一时之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三条规定:行人不得跨越、倚坐道路隔离设施,不得扒车、强行拦车或者实施妨碍道路交通安全的其他行为。第八十九条规定: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


温岭日报 当街井巷 a0004 交警:这些违法行为要严查! 2020-12-15 3343464 2 2020年12月15日 星期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