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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0004版:当街井巷

《为征粮税契重申禁令碑》残碑
在江厦被发现

  本报讯(记者黄晓慧)近日,温峤镇江厦村村民戴勤聪在该村江厦殿发现一块刻满文字的残碑,他将照片发到“温岭文史讲堂”微信群中,引起了群友的关注和热议。

  为了更准确地识读碑文,10月10日上午,记者特意带上拓碑工具前往江厦村,找到了戴勤聪,此残碑就暂存于他家。戴勤聪童年时就跟师邻村岭脚村峰山人周杏林学会了拓碑,当天上午,他和记者一起拓了三张拓片。

  根据拓片显示,碑文内容有:“……上者照此类推惟三年……名禀究若该绅民等影……貌籍贯清册申送各宪……被控累累殊不足靠除饬……开具年貌姓名出具保结……并惟原保之绅耆是问倘前……济于民不扰实为官民两便……查例载飞洒诡寄计赃科罪……局书将本户应纳之粮洒派……拏追究并将通同舞弊之里……”

  “这块碑发现的位置,在江厦殿对面的荒地里。”戴勤聪说。当过乡文化员的他喜欢文史,因疫情关系,从新疆回乡几个月了,还是如以前一样,关心家乡的文保工作,因此,看到这块残碑,他就将它拿回家保管起来,避免被破坏。

  记者翻阅了《太平县古志三种》《温岭文物简志》等志书,发现江厦殿残碑碑文内容与《太平县古志三种》中的《光绪太平续志》卷之二(648、649页)记载的知府刘璈《重申禁令》碑内容一致。

  《重申禁令》碑部分内容如下:照得本府前因太邑书役人等征粮税契弊窦丛生,居民深受其累,即于同治八年间酌议章程,出示严禁在案。兹据绅士陈滨等以征粮日久禁弛,请勒石永禁等情前来,除批示并札县一体严禁外,合再出示勒石永禁。为此示仰合属绅士民及书吏差役人等一体遵照奉行。如有故违情事,一经访闻,或被告发,定即提府严办,决不宽贷:毋违,特示。

  江厦殿残碑文字,正是出于上引《重申禁令》碑碑文。

  早在2006年6月18日,记者在新河镇城南村(现寺前桥村)戚继光祠紧邻的庙宇中,发现两块由长屿石板刻成的石碑,实即《重申禁令》碑,碑文内容与《光绪太平续志》记载的一致,当即《温岭文物简志》所记载的《为征粮税契重申禁令碑》(内容当与《光绪太平续志》卷之十记载的在县署大门右的《征粮除弊碑》同)。

  当时据庙里的阿婆介绍,此碑原在授智中学(新河中学前身)内,民国时授智中学就办在登明寺内。后来,登明寺迁建到城南村山上,这两块旧石碑也被扛到这里(现登明寺也在这座山上)。

  记者找到了新河的《为征粮税契重申禁令碑》照片,发现局部内容与江厦殿残碑一样,只是书写水平还是江厦殿的高,可能是由各地自行刊刻示众吧。

  江厦殿《重申禁令碑》的发现,为研究清代温岭历史提供了宝贵的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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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江厦被发现
2020-10-15 12355300 2 2020年10月15日 星期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