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根据《温岭市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及《温岭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2019年度温岭市区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对象申报的通告》(温政发〔2019〕32号)等有关规定,经审核,现对通过审查的城镇住房救助家庭和市区常住城镇居民以及军转干部等672户2019年温岭市区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家庭名单予以公示。对公示情况若有异议,请向市住房保障和房管事务中心反映,联系电话: 86143806、86143807,地址:温岭市横湖中路99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第二办公区6楼)。公示期限为2019年10月28日至2019年11月6日。
温岭市住房保障和房管事务中心
2019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