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温岭市2018年度国内渔业生产成本补贴资金拟发放对象的公示(第一批)
根据浙江省海洋与渔业局《关于印发浙江省国内渔业生产成本补贴办法的通知》(浙海渔计 [2016]24号)及温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国内渔业生产成本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温政办发[2016]156号)文件精神,现将我市2018年度国内渔业生产成本补贴资金拟发放对象(第一批)相关情况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为2019年10月24日至10月30日(5个工作日)。
如有认为公示对象情况不实的,请在公示期内工作时间向以下单位反映:
温岭市财政局:0576-86086671
温岭市港航口岸和渔业管理局:0576-86126509
附.浙江省温岭市2018年度国内捕捞渔船渔业生产成本补贴资金拟发放对象公示表(第一批)
2019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