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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0003版:当街井巷

非法买卖柴油,两人获刑

  本报讯(记者赵云 通讯员葛象慧)日前,市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非法经营案,两名被告人非法经营的是柴油。

  去年年初,因股权重组、法定代表人变更等,坞根一家加油站歇业。张某曾是加油站的股东。他说,他与林某等一起,在前年开了这家加油站,但因生意不好,他们将加油站转让了。

  转让后,加油站一直没营业。林某因没地方住,就住在加油站。杨某是林某的亲戚,之前在加油站打工。两人商量,利用原来的加油站设备,私下从别的地方购买柴油出售,赚取差价。

  张某找了很多家卖柴油的公司,最终选了温州乐清一家售价较便宜的油料公司。从去年7月开始,两人从这家油料公司购买柴油,储存在无法正常营业的加油站内。之后,他们通过一辆小型油罐车对外进行销售,销售对象为工程车、运输船只等。

  今年4月底,两人的行为被有关部门查获。5月27日,两人被警方传唤。

  经查,两人均未取得销售成品油资质,涉案金额达60余万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张某、杨某违反国家规定,合伙买卖限制经营的物品,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已构成非法经营罪。最后,张某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3个月,并处罚金3万元;杨某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2万元。


温岭日报 当街井巷 a0003 非法买卖柴油,两人获刑 2019-10-22 11226671 2 2019年10月22日 星期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