辩称构成寻衅滋事罪
去年6月1日,吴永杰在福建福州被我市警方抓获归案。
今年6月4日,市人民法院对吴永杰进行公开庭审。庭审中,吴永杰对公诉机关起诉指控的基本事实没有异议,但提出没有诱骗客户签订与实际借款情况不符的合同;他认为自己没有“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目的是赚取客户的利息,应构成寻衅滋事罪。
吴永杰掏出事先准备好的一叠纸,念了近20分钟。为了证实自己不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而是追求利息,他还举了一个例子,一瓶农夫山泉在超市里卖1元,但在沙漠里可以卖100元,他的利息也一样,只是比较高,并不是“非法占有”。
吴永杰还称,共放贷了1500万元,很多贷款没收回来,客户侵害了他的财产,他是受害人。“如果有人故意借高利贷,对方一催讨,他就报警求保护,这样不符合常理。”
此外,吴永杰一边称自己不懂法,一边辩称,他分析过网上几起“套路贷”的案件,发现自己的做法和对方不一样;在开公司时,他还向法律人士咨询过。
当天的庭审持续了一天,因案件复杂,法院没有当庭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