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文解字》:“謂,報也。从言,胃聲。”
【参考译文:谓,叫唤名字。字形采用“言”作边旁,采用“胃”作声旁。】
“谓”是个形声字,左部“言”作形旁表示说话,右部“胃”作声旁表读音。小篆“胃”的上部像胃的形状,其中的小点表示还未被消化的食物,下部的“月”是“肉”,表示“胃”的肉体属性。春秋战国时期,“谓”大多借“胃脏”的“胃”表示;战国末年的睡虎地秦简中才有“从言胃声”的“谓”字,在本无其字的假借字上加上表意的偏旁,是形声字产生的重要途径。
“谓”的本义为①“评论”,如:
孔子谓季氏:“八佾舞于庭,是可忍,孰不可忍也?”(《论语·八佾》)
【参考译文:孔子谈论到季氏,说:“(他)用六十四人在自己的庭院中奏乐舞蹈,这样的事(他)都忍心去做,还有什么事情不可能狠心做出来呢?”】
引申指②“告诉”“对……说”,如:
权谓吕蒙曰(统编教材七年级下册第4课《孙权劝学》)
壁门士吏谓从属车骑曰(统编教材八年级上册第23课《周亚夫军细柳》)
引申泛指③“说”,如:
所谓伊人,在水一方(统编教材八年级下册第12课《<诗经>二首》)
其此之谓乎(统编教材八年级下册第22课《<礼记>二首》之《虽有佳肴》)
又引申指④“叫做”“称为”,如:
此之谓大丈夫(统编教材八年级上册第21课《<孟子>两章》之《富贵不能淫》)
引申指⑤“是”“为”,如:
太守谓谁?庐陵欧阳修也(统编教材九年级下册第11课《醉翁亭记》)
引申指⑥“认为”,如:
予谓菊,花之隐逸者也(统编教材七年级下册第16课《短文两篇》之《爱莲说》)
“谓”和“曰”都是“说”的意思,如果后面都有所说的话,“曰”之后紧接的是所说的话,而“谓”不与所说的话紧接,往往先跟着的是说话的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