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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0004版:当街井巷

上架化妆品不标明价格,罚!

市市场监管局查处首例价格违法案件

  本报讯(记者陈潜 通讯员潘建平 林政帅)近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在开展节前价格专项检查时,查处了一起违反明码标价规定的案件。该案件也是物价职能并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后,该局查处的首例价格违法案件。

  “这些化妆品为何没有标明价格?”执法人员在检查大溪镇一家销售化妆品的商店时,发现部分化妆品没有明码标价,遂上前询问该店负责人叶某。

  “店里就我一个人,化妆品这么多,难免有疏忽。”叶某急忙辩解道,“店内的其余化妆品都标明了价格,这3种没有标价的化妆品都是新上架销售的,还没来得及标明价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规定,经营者销售、收购商品和提供服务,应当按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规定明码标价。上架销售的,就应该按规定明码标价,不能采用口头告知。”执法人员一边核对该几类化妆品的进货票据和进货台账,一边向叶某普及明码标价规定的知识。目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对该商店违反明码标价规定的行为进行立案处罚。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购买商品或服务时,要看清商家有无标明商品名称和价格,付费时看清费用是否与商品标明的价格一致,如发现商家违法,可拨打12345举报电话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温岭日报 当街井巷 a0004 上架化妆品不标明价格,罚! 2019-10-08 11144527 2 2019年10月08日 星期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