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监督指导,推进执法体系建设
让垃圾分类成为新风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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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赵云 通讯员叶韡)最近,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人员在海普佳苑、康和佳园、湖畔壹号、芝岙村发放《垃圾分类温馨提示》。
垃圾分类工作中,我市采用“试点先行、逐步推进”的方式落实示范点创建工作,通过合理布局示范点创建,充分发挥示范引领效应。这四处是垃圾分类试点小区(村),实行垃圾分类投放和运输。经过宣传等工作,大多数居民能做到分类投放,但仍有一部分居民我行我素,未对垃圾进行分类。
针对这一情况,执法人员向居民们发放温馨提示,宣传垃圾未分类要承担的责任:如果存在垃圾未按要求分类投放行为,请积极配合管理部门整改,拒不整改的,将根据相关规定,处200元以下罚款。
4月上旬,执法人员来到海普佳苑督查垃圾分类投放情况,发现一些居民未按要求分类投放。执法人员一边指出居民的错误所在,一边向他们发放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当天,执法人员共发放13份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
4月下旬,执法人员在海普佳苑门口,发现易腐垃圾桶里倒着很多别的垃圾。经查,该垃圾是一家餐饮店倒的。执法人员当场向店家发放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责令其将生活垃圾按类别投放。
几天后,执法人员发现,餐饮店没有整改,继续跟之前一样,将别的垃圾倒进易腐垃圾桶里。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对此进行立案调查。
这是台州市首例生活垃圾未分类投放案件。最后,餐饮店被处以罚款800元。
市分类办工作人员称,他们按照发放垃圾分类温馨提示、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处罚决定书的执法跟进流程,对劝导无效的市民进行处罚,进一步起到震慑效果。今年以来,已发放垃圾分类温馨提示4000余份、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15份。通过监督指导,让垃圾分类成为文明新风尚,进而全面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