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决对“炸街车”说不
“我是未成年人,你们不能把我怎么样!”都说无知者无畏,这或许是陶某和陈某被抓后还敢于直面交警的原因之一。6月17日晚,市交警大队城区三中队民警接群众举报称,在城北街道横塘村城北中心幼儿园前抓到两名改装摩托车并相互飙车的违法驾驶人。(详见本报6月24日4版)
深夜飙车的乱象在全国各地都存在,很多人将这种行为称为“炸街”,可见其扰民危害程度之深。“炸街族”常常是一到晚上,好几辆车飙行在城市街道上,发出野兽般的号叫,上演“现实版《速度与激情》”,不仅严重干扰市民休息,也对他人安全形成极大的威胁,令广大市民苦不堪言。
据了解,“炸街车”一般有大功率摩托车和非法改装机动车等。在很多城市,驾驶大功率摩托车往往需要有严格的牌照、驾驶证、行驶证和入城证等,而大多数“炸街车”手续不健全,存在明显的违法行为;非法改装机动车则涉嫌对车辆的外观、动力系统、传动系统、制动系统进行非国家法律允许及厂商同意的超出原车设计负载能力及功能的改装,也属于典型的违法行为。
针对“炸街车”违法和扰民乱象,很多城市都采取了禁止和管控处理。我市相关部门也曾多次开展“炸街”车辆整治行动,并查获了多起“炸街”违法行为。此次再现“炸街”,昭示着“炸街车”存在的顽固性,也折射出整治“炸街车”的任务艰巨。
要整治扰民的“炸街车”,一方面要从源头抓起,比如禁止大功率摩托车进入城区,若确实要进入须申领“准入证”,否则即可予以查扣,同时严禁机动车非法改装行为,一经发现要对配件出售店和改装修理店实行连带处罚;另一方面要加大检查力度,公安交警部门要积极联合派出所、街道巡防等各界力量,结合监控,发动群众积极举报,加强重点道路夜间巡逻力量薄弱时段的管控,对“炸街车”露头即打,并增加违法成本,形成震慑力。“炸街车”不是小问题,期待从严监管,营造安全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和市民休息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