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5个月已有7.2万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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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8日上午,在电动自行车被扣3天之后,来自四川的黄先生到市交警大队处理电动自行车的2次违法记录。“非机动车不能骑行在机动车道上,我是知道的,就是当时没注意开错了。”对于交警的处罚,黄先生心服口服,“管理严格一点,我们在路上就更安全一点。”黄先生说,他来温岭没几个月,在老家骑行电动自行车都是很随意的,来到了温岭,一开始觉得不习惯,但慢慢地也就适应了。黄先生平时也开机动车,对于非机动车不遵守交通法规乱行所带来的交通安全隐患深有体会,“一旦出事,很可能伤害的就是两个家庭,这些安全隐患能避则避。”
记者从我市交警部门了解到,目前,我市有电动自行车43万辆。很多电动自行车驾驶人上路时不遵守交规。为了保障路面交通安全,全面提升电动自行车驾驶人的交通安全意识,提升市民出行文明素养,去年7月13日,我市启用6处电动自行车违法抓拍点,分别位于万寿路与东辉路的交叉路口,人民路与体育场路的交叉路口,万昌路与大石一级公路、下保路、曙光路的交叉路口以及新藤岭隧道附近路口。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七条规定:“驾驶非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应当遵守有关交通安全的规定。非机动车应当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在没有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应当靠车行道的右侧行驶。”因此,行驶在机动车道内的非机动车都会被抓拍,记录违法行为。7.2万例!这是今年以来的抓拍例数,如果从去年算起,数量则要翻番。随之提升的,则是非机动车的守法率,记者从我市交警部门了解到,台州市交警局第三方测评显示,今年5月份,我市小微车辆守法率达89.7%,列台州第三。
接下来,除了已建设的6处抓拍点,我市将在全市各镇(街道)建设电动自行车违法抓拍点,每个镇(街道)至少建设一处抓拍点,数量多的将建设4~5处抓拍点。通过抓拍点的建设,以惩促治,让文明出行成为广大电动自行车驾驶人的一种习惯,营造有礼有序的文明出行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