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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0003版:当街井巷

逃犯用假身份应聘到汽车4S店
骗了两名客户后辞职

  本报记者 赵云

  通讯员 葛象慧 陆珍友

  到4S店买车,转账给某销售人员,但迟迟不能提车。到店里一问,该销售人员已辞职,而店里根本没有相应的购车合同。更让人意外的是,销售人员用的还是假身份。

  近日,市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诈骗案。

  转账8888元,迟迟没有提车

  2017年7月,何先生想买车,朋友向他推荐了市区一家汽车4S店的销售顾问高某某。

  之后,何先生一直和高某某联系。

  同年7月18日,何先生向高某某交了1000元的定金。高某某在白纸上写了定金合同。

  何先生需要贷款买车,高某某告诉他,银行按揭已经通过了,购车首付款为8888元。高某某还说,这笔钱是支付给银行的,如果不支付,银行不会放款。

  何先生分两次,通过微信给高某某转了7888元。

  款项交了后,何先生就盼着提车。不过,高某某以各种理由延迟交车。何先生多次催促,高某某才说8月11日上午到店里提车。

  当天,何先生欣喜地来到4S店,却被店方告知,高某某已于几天前辞职。而且,店里的交易系统里,根本没有何先生的这笔交易。

  何先生马上报警。

  接到4S店电话,她才意识到受骗

  据4S店行政人员介绍,高某某是一名新员工,2017年7月12日通过网络应聘入职,处于试用期阶段。当时,高某某只是一名实习销售顾问,业务能力不够成熟,所以没有安排正式上岗。不过,店里如果人手不够,高某某可以给客户介绍车型,但他不能进行订车销售。

  高某某在工作期间,多次请假,并于当年8月8日口头离职,未办理离职手续。

  同时,4S店发现,高某某还骗了另一名客户:段女士。

  段女士看中的是一款售价近30万元的车子。高某某说,从广州定车的话,可以优惠1.8万元,但需要将定金交给他本人,不交给店里。

  段女士通过微信分两次转给高某某2万元。后来,高某某又说上牌、买保险等需要钱,段女士又分两次转给他1.5万元。

  直到接到4S店的电话,段女士才意识到受骗。她跑到4S店,果然没有找到预购合同。

  应聘时,已被网上追逃

  去年8月4日,我市警方赴广东清远监狱,带回了高某某。高某某的真实身份是胡某,1989年出生,湖北人。

  2017年9月,胡某因涉嫌诈骗被深圳警方刑事拘留。2018年1月,胡某因此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5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

  胡某说,他于2017年7月来到温岭,在网上找了高某某的身份证照片,用自己的照片替换掉高某某的照片,然后打印出来,驾驶证也是这样伪造的。利用假的身份,胡某在4S店应聘成功。

  骗取了何先生和段女士的款项后,胡某辞职,去了温州。其实,胡某因之前的案子,被深圳警方网上追逃。2017年9月,胡某在高速公路上过安检时被抓获。

  市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胡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式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

  最后,法院判处胡某有期徒刑1年3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与前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2年5个月,并处罚金1.1万元。责令胡某分别退赔两名受害人8888元和3.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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骗了两名客户后辞职
2019-06-10 10298410 2 2019年06月10日 星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