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水竟直排 查处不手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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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水竟直排 查处不手软
本报记者 陈祥胜
实习生 王璠瑜 文/图
世界环境日当天,除了各类环保公益活动外,环保执法行动也在强势开展。
当天上午,接获群众举报,台州市生态环境局温岭分局联合公安、城南镇,查处了位于城南镇中心工业点内的一处通过暗管排放含铬、锌、镍污染物的磷化加工点。
执法人员赶到时,该加工点正在生产。走进生产车间,只见车间内环境较为恶劣,加工点内磷化槽边的地面上,流淌着白色浑浊的废水,边上还堆积着大量用以盛装磷化液的塑料桶。
从现场看,该加工点厂房外水泥地面看似很洁净,但加工点北侧围墙外则污水四溢,且污水大多通过杂地,汇聚到一处集水坑内。执法人员打开集水坑上方覆盖着的盖板后发现,集水坑内已集满了污水。执法人员当即采集了磷化槽、厂房外窨井、围墙外集水坑内污水的水样,带回去做重金属、总磷、PH值检测。
为确定该加工点污水流向,执法人员将红色液体灌入该加工点内东北角的地埋PVC管进行流向试验,发现该加工点外的窨井内有红色液体流出。于是,当场对现场进行了拍照取证,并制作了现场勘察地平面图、现场勘察笔录。
执法人员在检查中发现,该磷化加工点通过暗管排放含铬、锌、镍污染物到加工点外北侧的窨井,经窨井流出,经过加工点北侧围墙排水洞流至北侧围墙外杂地,部分废水经过杂地流至未经硬化的集水坑内。
后经温岭市环境监测站监测发现,该加工点内集水坑水质中含有重金属锌、重金属铬、重金属镍,均为有毒物质,总锌、总铬、总镍的浓度分别超过《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规定的排放标准的92.5倍、15.1倍、10.3倍。
当天,台州市生态环境局温岭分局执法人员分别对加工点经营者潘某,小工刘某、彭某等进行了询问笔录。目前,案件仍在进一步调查之中。
执法现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