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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0005版:当街井巷

工程车“不洗澡”出工地

施工单位被罚3000元

  本报讯(记者赵云 通讯员王凯凯)6月3日下午,城区某工地施工单位的工作人员汤某,向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交了3000元的罚款。

  这是一起工程车“不洗澡”上路的案子。

  4月14日,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太平城区二中队执法人员在南屏路上发现,路上有泥土散落,还有疑似工程车的轮胎痕迹。通过痕迹,锁定车子是从市四中附近一工地驶出来的。

  根据规定,工地要安装车辆高压冲洗设备,车辆驶出工地时,需要清洗干净。在该工地,执法人员看到确实安装了车辆高压冲洗设备。“工程车带泥上路,说明并未经过清洗。”执法人员判断。

  针对这一情况,执法人员拍照取证后,向施工单位下发了整改通知书,要求其三天内完成整改。

  4月19日,南屏路上再次有泥土散落,调查后发现,还是该工地驶出的车子所为。同时,在工地出口,执法人员还逮到了一辆带泥上路的工程车。执法人员当场叫停了该车辆,并向该施工单位负责人发放调查询问通知书,要求其到中队配合调查。

  执法人员说,以往这种案子,他们惩处的对象是运输单位,但这次他们转换了思路,将目标对准了施工单位。施工单位作为雇主,应当履行好监管职责,但现实中,很多施工单位都没有做到这一点。

  根据《台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施工现场应当配置车辆高压冲洗设备,并保持有效使用。很显然,该施工单位违反了这项规定。

  据此,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对其作出罚款3000元的处罚。


温岭日报 当街井巷 a0005 施工单位被罚3000元 2019-06-05 10267049 2 2019年06月05日 星期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