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岭日报 数字报纸


a0003版:要闻

国家税务总局台州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

台税二稽罚告〔2019〕62号

  温岭市利源模具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331081097238401Q):

  对你单位的税收违法行为拟于2019年7月19日之前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税务行政处罚的事实依据、法律依据及拟作出的处罚决定:

  你单位存在取得徐州康鼎再生资源有限公司虚开的16份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代码:3200152130、发票号码:12643629—12643644、金额合计:1598464.93元、税额合计:271739.07元、价税合计总计:1870204.00元)并分别抵扣所属期2016年1月增值税计186936.09元、所属期2016年3月增值税计84802.98元的事实,你单位兼职会计江敏确认你单位已按上述16份发票的票面金额合计1598464.93元结转2016年度销售成本。你单位银行账户反映2016年1月7日、2016年1月8日分别向徐州康鼎再生资源有限公司汇出金额计935616.00元、934560.00元,你单位原法定代表人罗修权个人银行账户反映2016年1月7日、2016年1月8日分别收到林艳玲汇入金额计860766.70元、859795.20元、40000.00元并于同日将860766.70元、899795.20元汇入你单位银行账户,资金有明显的回流嫌疑(935616.00元、934560.00元各扣除8%后恰等于860766.70元、899795.20元)。针对你单位存在明显的资金回流嫌疑,检查人员多次联系你单位原法定代表人罗修权要求其前来配合调查,罗修权均称自己人在外地归期未定拒绝前来。2018年6月14日,检查人员前往你单位位于温岭市光明电器有限公司模具车间内的生产场所送达《税务事项通知书》(温国税稽税通〔2018〕5号),发现厂房内的机器设备已经全部搬离,厂房内空无一人。经房东温岭市光明电器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洪维华证实,罗修权已于2018年6月2日搬离,厂房搬至何处未予告知。检查人员随即再次拨打罗修权电话,电话已无人接听。之后检查人员分别以邮寄、公告送达的方式向你单位送达《税务事项通知书》(温国税稽税通〔2018〕5号、温岭税稽通〔2018〕52号),现公告期已满视为送达,你单位仍未前来配合调查。2019年2月28日,你单位因查无下落被税源管理部门认定为非正常户。

  你单位上述涉税情况有书证资料、你单位原法定代表人罗修权的询问笔录、你单位兼职会计江敏的询问笔录、检查人员制作的现场笔录以及其他相应证据资料等记录在案,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走逃(失联)企业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认定处理有关问题的公告》(2016年第76号)的规定,判定你单位为走逃(失联)企业;综合罗修权个人银行账户存在回流资金的重大嫌疑、罗修权于2018年1月4日在询问笔录中所作的陈述、罗修权由起初的配合检查转变为走逃失联,推定16份涉案发票相关的交易不具有真实性;你单位利用徐州康鼎再生资源有限公司虚开的专用发票向税务机关申报抵扣增值税合计271739.07元,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取得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7〕134号)的规定应当按偷税处理;与增值税同时缴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合计13586.95元应当按偷税处理;你单位将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作为税前扣除凭据造成少缴2016年度企业所得税计423962.55 [计算过程:(原申报应纳税所得额207598.57+本次调增金额1598464.93-城市建设维护税13586.95-教育费附加8152.17-地方教育附加5434.78)×25%-原申报实际应纳所得税额20759.85=423962.55]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已构成偷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01〕第49号)第六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拟对你单位处所偷增值税计271739.07元百分之八十的罚款计217391.26元、处所偷城市建设维护税计13586.95元百分之八十的罚款计10869.56元、处所偷企业所得税计423962.55元百分之八十的罚款计339170.04元,罚款合计567430.86元。

  二、你单位有陈述、申辩的权利。请在我局作出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到我局进行陈述、申辩或自行提供陈述、申辩材料;逾期不进行陈述、申辩的,视同放弃权利。

  三、若拟对你单位罚款10000元(含10000元)以上,你单位有要求听证的权利。可自收到本告知书之日后3日内向本局书面提出听证申请;逾期不提出,视为放弃听证权利。

  国家税务总局台州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

  二〇一九年四月十六日


温岭日报 要闻 a0003 国家税务总局台州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 2019-06-03 温岭日报2019-06-0300009 2 2019年06月03日 星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