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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0003版:要闻

国家税务总局台州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税务文书送达公告

  温岭市利源模具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 91331081097238401Q):

  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我局对你单位进行税务检查,并拟作出税务行政处罚。因无法与你单位联系,我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税务事项通知书》(台税二稽通〔2019〕137号)、《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台税二稽罚告〔2019〕62号),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台州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税务事项通知书》(台税二稽通〔2019〕137号)、《国家税务总局台州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台税二稽罚告〔2019〕62号)。

  国家税务总局台州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

  二〇一九年五月五日


温岭日报 要闻 a0003 国家税务总局台州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税务文书送达公告 2019-06-03 温岭日报2019-06-0300006 2 2019年06月03日 星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