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管齐下让“傍名牌”无处遁形
近日,市市场监管局查处了一起水泵商标侵权案件,令人惊讶的是,正品与仿品在外观上几乎一模一样。而正品制造企业和仿制企业相隔不过百米,品牌竟在“家门口”遭遇侵权。(详见本报1月17日2版)
知识产权强调独享权利,但作为一种无形商品,其实具有很强的“公共性”。知识产权一旦化为有形商品进入市场,而且相关产品在市场上热销,一些不劳而获者就难免会眼红,并开始大肆复制和仿造,给产权持有人带来严重的经济损失,甚至给产权持有人及相关产品的形象、声誉造成严重损害。
近些年,由于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不够,有不少国产知名品牌被假冒产品侵害利益。与此同时,也有很多质优价廉的国产新产品不断涌现,迫使一些进口商品不得不自降身价,让消费者从中受益。所以,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严厉打击“傍名牌”不正当竞争行为,既是对民族产业的保护,也是对广大消费者利益的尊重,谁都不应该做旁观者。
“傍名牌”现象之所以禁而不绝,打而不止,究其原因还是“利”字作怪。古人云:“迷于利欲者,如醉酒之人;人不堪其丑,而己不觉也。”因此,消灭“傍名牌”不能靠不法经营者自律,而必须多管齐下对其进行严厉打击。
首先,要加强宣传,让广大经营户和消费者认识到“傍名牌”的危害性,自觉抵制。其次,要提高违法成本。新修订的反不正当竞争法从“傍名牌”“商业贿赂”“虚假宣传”等方面,对不正当竞争行为进行规制。擅自使用与他人有一定影响的商品名称、包装、装潢等相同或者近似的标识,也就是我们常说的“傍名牌”,违法经营额五万元以上的,可以并处违法经营额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经营额或者违法经营额不足五万元的,可以并处二十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相关部门要利用好这一法律武器,保证做到“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此外,还要不断加大市场巡查和商标注册审查力度,让“傍名牌”无处遁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