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月11日4版《温岭市营业性直管公房(第一批次)租赁权竞标公告》中,序号为41和72的标的,起租价原为13.8万元,应为1.38万元。序号为9的标的,房屋坐落原为人民西路42号,应为“人民西路40、42号”。特此更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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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