冰糖冒充冰毒出售
俩售卖人处理结果出来了
本报讯(记者赵云 通讯员林峰)日前,城东派出所接到举报,称创业大厦附近有人进行毒品交易。
民警立即赶到现场,经过蹲守,抓获了两名正在交易的男子,并缴获一小袋疑似冰毒的物品。之后,警方对这袋物品进行检测,却发现这根本不是冰毒,而是冰糖!
怎么回事?
“贩毒”男子彭某,28岁,贵州人,有吸毒史。彭某说,这袋“毒品”是从老乡彭某某处购买的。两人是在一次聚会上认识的,彭某某也有吸毒史,两人互相加了微信,偶有联系。
当天,有人向彭某购买冰毒,彭某手里没货,于是联系到了彭某某。双方谈好1000元的价格,并在泽国一公园完成了交易。
但彭某怎么也没想到,这冰毒竟然是假的。
当晚,民警在城北街道山头赵村某鞋厂,抓获了彭某某。彭某某承认卖给彭某的是冰糖,他说,当时手头没冰毒,又想赚彭某的钱,于是以冰糖冒充。
第二天,彭某因涉嫌贩卖毒品罪被警方刑事拘留,彭某某因涉嫌诈骗被警方处以行政拘留15日。
为什么彭某和彭某某的处理结果不同?
浙江法锤律师事务所卢岳律师说,客观层面上,彭某某的行为系基于非法占有为目的,以冰糖假冒冰毒从而使彭某产生认识错误,继而取得财产,符合诈骗罪的构成要件。主观层面上,彭某某明知自己所出售的为冰糖,其主观故意系意图以冰糖假冒冰毒,使彭某产生错误认识从而交付价款,亦不符合贩卖毒品罪的主观要件。
彭某因不知其所卖的毒品是冰糖,他主观意识里认为这是毒品,且以毒品等同的价格购进再贩卖给他人,则涉嫌贩卖毒品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