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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0006版:小虎队

关于太平街道“污水零直排区”建设验收结果的公示

  根据《浙江省“污水零直排区”建设行动方案》(浙治水办发〔2018〕28号)、《台州市“污水零直排区”建设行动方案》(台治水〔2018〕9号)、《温岭市“污水零直排区”建设行动方案》(温市委办〔2018〕36号)等文件要求,2018年12月24日,温岭市环综委会同相关市级部门,并邀请台州市、温岭市级专家组成专家组对太平街道“污水零直排区”建设进行验收,经验收太平街道“污水零直排区”建设符合相关标准要求,现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2018年12月26日—31日。公示期间群众如有发现与“污水零直排区”要求不符的情况,可直接向温岭市环综委反映。

  监督举报电话:

  0576-81688076

  温岭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委员会

  2018年12月26日


温岭日报 小虎队 a0006 关于太平街道“污水零直排区”建设验收结果的公示 2018-12-26 温岭日报2018-12-2600019 2 2018年12月26日 星期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