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大举措,遏制P2P爆雷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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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大举措,遏制P2P爆雷潮
P2P是英文“peer-to-peer”的缩写,一般翻译为“点对点”借贷,通过P2P平台,借贷双方可以快速确立借贷关系并完成交易。P2P的职能是撮合借贷的中介,自身并不参与借贷行为。根据监管的定义,P2P平台在整个交易中,职能仅限于运用风控能力,帮投资人筛选出资质和信用较好的借款人,给出建议费率和投资期限,投资决策最终是由投资人自己做出的,后果也由投资人自己承担,平台只收取服务费。P2P借贷低门槛、便捷的特点,让小企业、个人融资难度大幅降低,也为大批投资者(资金提供方)带来了可观的利息收益。
P2P最早诞生于2005年,作为世界上最早的P2P公司,英国公司Zopa通过互联网实现有理财需求的投资者和有资金需求的借贷者之间的信息匹配,完成用户之间资金的借入和借出,整个过程无需银行介入,该模式逐渐在美国、日本乃至全世界推广开来。
2007年,中国陆续出现P2P。2007年国内首家P2P网络借贷平台拍拍贷在上海成立,这一阶段是P2P的起步期,主要复制国外的模式,基本上没有出现违规的情形。
2011-2013年,P2P平台猛增。这一阶段,随着平台数量的剧增,P2P的竞争日渐激烈,相关风险也在不断积聚,2013年可统计的出现经营困难、倒闭或跑路事件高达74起,使得P2P风险再一次成为舆论的焦点。
2014-2017年,监管加强,集中度提升。这一阶段的P2P行业是集中度不断提升的时期。继2016年《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和《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备案登记管理指引》落地,2017年又相继出台《网络借贷资金存管业务指引》和《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信息披露指引》,P2P行业监管制度体系形成了。
过去几年,P2P理财高额的投资回报,让很多人获得了高收益;尽管P2P平台爆雷、跑路的消息不时传出,但行业规模仍然在极速扩张。2015年,国内P2P网贷行业历史累计成交额首次突破万亿元,到今年6月,P2P网贷历史累计成交额已突破7万亿元。
收益总是与风险成正比。2018年6月份开始,P2P开始出现爆雷潮。据不完全统计,自6月至8月,大约有212家网贷平台出现跑路失联、平台停业、主动退出、提现困难等情况,平均每天发生问题的平台多达4.24家。以每个平台5000个投资人估计,受害人多达百万之众。
8月份以来,相关部门实施了十大举措以应对网贷机构风险:
一是畅通出借人投诉维权渠道。要求网贷机构建立沟通机制,提高经营的透明度。地方政府设立沟通窗口,解释政策、回应诉求。
二是开展网贷机构合规检查。引导机构合规经营和健康发展。
三是多措并举缓释风险。指导网贷机构通过兼并重组、资产变现、与金融机构合作等多种市场化手段缓释流动性风险。
四是压实网贷机构及其股东责任。要求退出机构依据破产法、公司法及有关监管要求制订清盘兑付方案,切实提高债务清偿率。
五是规范网贷机构退出行为。建立报备制度,明确退出程序,规范资产处置和债务清偿,保护出借人合法权利。
六是依法从严从重打击恶意退出的网贷平台。缉捕外逃人员,加大法律惩处力度,形成有效震慑。
七是加大对恶意逃废债行为的打击力度。将恶意逃废债的企业和个人信息纳入征信系统和“信用中国”数据库,开展失信联合惩戒。
八是加强金融基础知识普及工作。帮助群众准确分辨非法吸储、集资诈骗等违法犯罪行为,增强投资风险识别能力和审慎意识。
九是引导出借人依法理性维权。依法打击造谣、煽风点火、聚众闹事等非理性、超越法律界限的维权行为。
十是严禁新增网贷机构。禁止新注册网络金融平台或借贷机构,加强企业名称登记注册管理。
目前,网贷机构的风险应对工作按照坚持信息中介本质、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保护投资人合法权益3个基本原则,正在有条不紊地进行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