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温岭市委决定
追授陈奔同志
为“温岭市优秀共产党员”
本报讯(记者刘振清)12月5日,中共温岭市委下发《关于追授陈奔同志为“温岭市优秀共产党员”的决定》,决定追授陈奔同志为“温岭市优秀共产党员”。
陈奔,男,汉族,1988年12月出生,温岭市新河镇人,中共党员,2011年9月参加工作,生前系温岭市环境监察大队副大队长兼大溪中队中队长。2018年12月1日傍晚,陈奔在执法过程中不幸牺牲,年仅30岁。
陈奔同志参加工作以来,始终以一名共产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恪尽职守、以身作则、敢于亮剑,在一线环境监察岗位上取得了优异成绩。2014年获温岭市环境保护局年度工作,先进个人称号;2015至2017年,连续3年年度考核优秀,2018年7月,被温岭市人民政府授予嘉奖一次;2018年3月,被国家生态环境部评为2017年全国环境执法大练兵先进个人。
决定指出,陈奔同志是新时代共产党人的好模范,是我市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涌现出的好榜样。他恪尽职守、勇挑重担,全身心扑在岗位上,生动诠释了“随时准备为党和人民牺牲一切”的入党誓言,深刻体现了对党忠诚、对事业忠诚的高贵品质。作为一名环保执法人员,陈奔始终保持共产党员的政治本色和精神风貌,树立起一名优秀共产党员的光辉形象。
为学习陈奔同志的先进事迹,弘扬新时代优秀共产党员爱岗敬业和无私奉献的崇高精神,市委决定,追授陈奔同志为“温岭市优秀共产党员”,并在全市开展向陈奔同志学习活动。
市委号召,全市各级党组织、广大共产党员要认真学习陈奔同志的先进事迹,要把学习陈奔同志先进事迹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结合起来,作为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的重要内容,采取支部主题党日活动、组织生活会、专题讨论等多种形式广泛组织学习宣传,教育和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自觉忠于职守、勇于担当,以先进典型为榜样,大力弘扬新时代“超创干”精神,奋发有为、扎实工作,干在实处、走在前列,以超一流的精气神,再创发展新优势,干出温岭新辉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