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生产经营单位“三项岗位”人员分级全员培训
力争使每人每年至少参加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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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发展
开展生产经营单位“三项岗位”人员分级全员培训
力争使每人每年至少参加一次
本报讯(记者陈祥胜)记者从市安监局获悉,下阶段,我市将依托镇(街道)力量,对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等“三项岗位”人员采取分级全员培训,以全面提升他们的安全生产业务能力水平,助力全市安全生产工作平稳向好发展。
我市将按照分层实施、分级培训的原则,通过多种途径和方式,整合培训资源。根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63号令》规定,力争使每一名生产经营单位“三项岗位”人员每年至少参加一次安全培训,且初次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32学时,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2学时。
此次,培训内容为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相关业务知识。培训将充分借助市安全生产技术培训服务中心、镇(街道)消防安全教育基地、团队教育机构、社会培训机构等资源,开展面对面集中授课。
在具体培训安排分工方面,市安全生产技术培训服务中心仍按照年度培训计划组织培训,重点针对我市劳动密集型企业(如鞋业、帽业)、标准化复评企业以及重点企业中尚未取得安监局监制的安全合格证书的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以及实际负责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加强安全生产业务知识培训。
分级培训由镇(街道)、东部产业集聚区自行组织,对辖区所有生产经营单位的“三项岗位”人员开展全覆盖、面对面的集中培训。培训可由各地自行邀请相关专家授课,或委托团队教育机构、社会培训机构等方式开展,并颁发相关培训合格证书。市安监局将适时对各地的培训情况开展督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