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温岭市环境整治月期间
集中受理环境保护信访投诉的公告
为深入开展环境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根据环境整治月工作部署,现将我市环境整治月期间集中受理环境保护信访投诉的受理范围、受理渠道、受理时间公告如下:
一、受理范围
1.涉工业企业的废水、废气乱排放,噪声扰民事项;
2.涉三产服务业的废水、废气乱排放行为;
3.固废拆解及固废乱倾倒行为。
二、受理渠道
1.专线电话:
0576—80682211;
2.电子邮箱:
wlhjxfts@163.com。
三、受理时间
受理时间为2018年8月30日至2018年9月30日,每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
特此公告。
温岭市环境整治月活动办公室
2018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