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制度上的“奖善”激活更多见义勇为
看到有人落水,你会怎么做?很多人不会游泳,只能站在岸上干着急;有些人即使会游泳,但面临险境往往会犹豫不前。面对这样的险情,蒋普岳、许中林、赵美清毅然决然,跳入水中救人。8月22日上午,市公安局和市文明办的相关工作人员向他们送上了“见义勇为行为确认证书”和慰问金。(详见本报8月24日4版)
这些年,从“有名英雄”到“无名英雄”,从一个人到一群人,从一群人到一座城,温岭打造了道德高地,文明之风遍全城,同时也彰显出对“见义勇为”精神的崇尚和传承。蒋普岳、许中林、赵美清勇救落水者的义举,不仅感动了无数人,他们将慰问金捐赠给慈善机构的善举更令人钦佩。他们虽只是我市见义勇为的一小部分,但正是这些榜样的树立,“温岭好人”才不断涌现。近些年,我市官方认定的见义勇为群众就有18人,获得省级以上荣誉的有5人,而这一切也都是坚持不断发掘推荐、大张旗鼓宣传、创新表彰礼遇及关爱褒奖机制的成果。
事实上,要让奋不顾身、舍己为人的善举不仅仅是“个唱”,还成为全社会的“大合唱”,就亟须用法制和“奖善”的机制去激活,用暖心的制度守护见义勇为者的权益和尊严,如此才能激励涵养满满的社会正能量。
这些年,许多地方见义勇为现象之所以层出不穷,甚至涌现出一批在全国有着重大影响的先进典型,关键与当地推进见义勇为工作法制化、社会化和规范化是分不开的。比如,出台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护地方法规、成立见义勇为人员权益保护工作协调小组、设立见义勇为政府专项资金、积极拓展专项表彰等一系列长效机制建设,从而让见义勇为人员无后顾之忧,打出了扬善惩恶的特色品牌。尤其是一些地方为见义勇为人员解决了评残、就业、助学、住房、医疗等各种实际问题,每年对因罹患重大疾病、家庭意外等原因导致贫困的见义勇为人员家庭开展生活救助……这些无疑是对见义勇为者的多重“奖善”制度兜底,值得各地倡导并推行。
是的,我们不能仅限于给见义勇为者一个荣誉称号,而要运用救助、“奖善”机制,去帮助他们规划未来,为他们的工作和生活铺就充满阳光和关爱的坦途。一方面,我们渴望见义勇为行为的不断涌现,并且在全社会大力倡导;另一方面必须为其提供相应的保障机制,而重奖之外的多重激励优抚措施,也未尝不是一整套健全机制的有益补充。
那些奋不顾身、舍己救人的好人,代表了人类良知的高点,构成了对抗风险和阴暗面的坚强力量。让见义勇为者真正“善有善报”,是社会治理者履行道德宣教职能的重要一环,唯有以法制的利器去守护见义勇为者的权益和尊严,以“奖善”制度去兜底,才会激发更多人敢于加入到见义勇为的行列中,从而不断涵养培育社会正气。